中国语言文学系全体本科生:
现将厦门大学2024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通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奖励标准和名额
1.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的奖励对象为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本科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对象为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本科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
3.按照学校奖学金分配方案,我系国家奖学金名额为4名,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为16名。
备注:
转专业的本科生在当年度回转专业前的所在单位参评。
二、各项奖学金评审条件
(一)国家奖学金的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和学院的规章制度和相关管理规定,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行为;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上学年学习成绩排名位于同年级本专业前10%(即排名位数除以总人数的值应小于或等于0.1),且应修课程(包括往年应当重修的课程和全校性选修课)全部合格,学习成绩排名以教务系统的绩点排名为准;
5.其他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其上学年学习成绩排名可适当放宽至30%。其他方面表现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体参考《厦门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2020年修订稿)》。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和学院的规章制度和相关管理规定,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行为;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上学年学习成绩排名位于同年级本专业前50%,且应修课程(包括往年应当重修的课程和全校性选修课)全部合格,学习成绩排名以教务系统的绩点排名为准;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6.通过2024-2025学年厦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三、各项奖学金的评审办法(见附件1附件2附件3)
各奖学金奖项评审参照以下文件执行:
1.(厦大学〔2013〕18 号)厦门大学学生表彰奖励暂行规定
2.厦门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2020年修订稿)
3.中国语言文学系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试行)
四、奖项兼得问题
1. 本科生国家奖学金与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不能同时兼得;
2.国家奖学金与校级奖学金: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与除文庆、本栋、亚南三大奖之外的校级奖学金在同一学年内不能同时兼得。即本次港澳台宝钢学生奖学金与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项目不能同时兼得;
3. 若无重大贡献或突出表现,原则上不得连续两年获得国家奖学金。
五、申报需提交材料及要求(相关表格材料见附件4~9)
(一)提交材料
纸质版包括:
1.《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一份)(附件4)
2.《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一份)(附件5)
3. 港澳宝典全年资料2024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综合测评计分表(附件6)
4.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教秘签字确认专业排名的成绩单、志愿服务证明、社会实践证明、英语等级考试证书复印件、荣誉称号获奖证书复印件、奖学金获奖证书复印件、竞赛获奖证书复印件、科研成果复印件等)
5.《厦门大学申报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班级民主评议表》(附件7)(由班长在班级内发布申报同学情况,组织班级同学对申请同学进行民主评议,民主评议表必须由班长签字)。
电子版包括:
1.《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2.《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3.港澳宝典全年资料2024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综合测评计分表(附件6)
4.《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附件8)(非常重要的评审会参考材料,请务必认真填写。个人填写后由班级统一汇总至一张表格内)
5.《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附件9)(非常重要的评审会参考材料,请务必认真填写。个人填写后由班级统一汇总至一张表格内)
(二)材料提交方式及截止时间
上述材料以班级为单位,电子版发送至[email protected],压缩文件命名格式为:年级+班级+国奖/国励奖学金材料,例如:2015级汉语言文学1班国奖/国励奖学金材料。个人材料命名格式为:姓名+表头,例如:XXX国励申请表。班级汇总材料时请将国奖/国励设置单独文件夹。纸质版交到建南大会堂304团委办公室。
注:纸质版、电子版材料一律以班级为单位上交!
截止时间:2024年9月13日(周五)上午10点。未按时提交材料,视为自动放弃。提交的申报材料不全的不再催补,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学生本人及其所在班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