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2023-2024学年毕业班评优工作已启动,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告如下:
一、评选依据
荣誉称号评选按照学校以下文件(见附件1、2)执行:《厦门大学学生表彰奖励暂行规定》(厦大学〔2013〕18号)、《厦门大学“优秀毕业生”“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厦大学〔2013〕20号)。
二、参评对象和名额指标
(一)参评对象
厦门大学正式注册的全日制毕业班研究生、本科生,不包括交流生、在职生以及外籍学生。
(二)评选名额
本科生和研究生的“优秀毕业生”“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表彰人数分别为本单位可参评人数的10%、2%、8%和2%。
我系本科生分配名额分别为10人,2人,8人,2人。
我系研究生分配名额分别为6人,1人,5人,1人。
(三)评奖指标基数
1.本科生的可参评指标基数由教务处提供。
2.研究生的可参评指标基数由研究生院提供。
三、注意事项
1.参评学生应符合相应评审办法中规定的评选条件(见附件1、2),尤其要正确领会《厦门大学学生表彰奖励暂行规定》第十一条关于申请表彰奖励必备条件的内涵,即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学习刻苦、表现突出;
2.参评学生在参评年度必须具有志愿服务经历(包括从事社区服务、环保服务、健康救助、抢险救灾、赛会服务、公益服务、支教服务等活动)或者社会实践活动经历;
3.评选工作中“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不能同时兼得,只能获得其中一项;“优秀毕业生”可与“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兼得;
4.荣誉称号的评选实行申请制,凡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提出申请,由于学生本人在申请过程中的疏漏造成其未获得荣誉称号的,由学生本人负责;
5.凡在2023-2024学年内,学生个人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处罚、处分(包含已存在违纪事实应受处罚、处分的情形)或者有学院评优细则中规定的违反校规校纪行为的,学院可以取消其参评资格;学生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行为方可参评“优秀毕业生”;
6.在评选过程中,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评选资格,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奖励表彰后,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学校将撤销其所得的荣誉,追缴已发放的荣誉证书,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7.根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原则上参评“三好学生”“优秀三好学生”的本科生体测成绩“应达到良好及以上者,方可参加评优与评奖”,但“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可不受此限制。体测成绩以学校体育教学部提供的上一学年的测试成绩为准。
四、评奖材料提交要求
本科生:
1.《民主评议表》(附件3)
2.《厦门大学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申请表》(附件4)
3.《厦门大学优秀毕业生申请表》(如需申请)(附件5)
4.《中国语言文学系申报荣誉称号学生事迹汇总表》,汇总表请认真进行填写,各班提交前认真核对。(附件6)
5.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成绩单、志愿服务,社会实践活动证明、获奖证明、体测成绩截图等)
研究生:
1.《厦门大学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申请表》(附件4)
2.《厦门大学优秀毕业生申请表》(如需申请)(附件5)
3.《中国语言文学系申报荣誉称号学生事迹汇总表》,汇总表请认真进行填写,提交前认真核对。(附件6)
4. 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研究生成果证明、获奖证明、志愿服务证明等)。
五、本科生注意事项
1.参评“三好学生”“优秀三好学生”应提供2023-2024学年的体测成绩截图。
2.成绩评定区间:
优秀毕业生:截止6月1号上午10点前大学四年成绩(不含校选)
其他荣誉称号(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截止6月1号上午10点前【2023-2024学年】成绩(不含校选)
3.事迹材料评定区间:
优秀毕业生:入学以来
三好学生、优秀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2023-2024学年
4.凡需要提供学业排名的奖项,均需提供有本系教秘老师手签排名的教务系统下载的有学校章的成绩单。(学生成绩单,自行打印后找教秘写上标准分和同年级本专业排名,并请教秘签字)
5.志愿服务工时以志愿汇截图为准,应体现工时详细相加过程及计算结果。
6.以上材料均以班级形式统一提交。班级提交材料统一命名为“本+XX班+荣誉称号”。
六、研究生注意事项
1.研究生成绩证明需由本系教秘签字再提交。
2.荣誉称号评定将召集各个年级各个班级的学生代表进行民主推荐。
3.志愿服务工时以志愿汇截图为准,应体现工时详细相加过程及计算结果。
4.以上材料以个人形式提交。提交材料统一命名为“硕/博+名字+荣誉称号”。
七、学校通知详情请见
【关于组织开展2023-2024学年毕业班评优工作的通知】 https://xsc.xmu.edu.cn/info/1017/99471.htm
提交材料截止时间:2024年6月3日上午10点,逾期后果自负,请同学们及班委务必留意截止时间。
电子版材料提交至[email protected],纸质版材料交至建南304团委办公室。
港澳宝典全年资料团委
2024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