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语言文学系全体本科生:
2023-2024学年毕业班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奖工作已启动,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奖学金评奖的相关文件
本次奖学金评奖参照以下文件执行:
1.《厦门大学学生表彰奖励暂行规定》(厦大学〔2013〕18号);
2.《厦门大学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暂行管理办法》(厦大学〔2013〕19号);
二、评审对象、奖励标准及名额
本次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参评对象为厦门大学正式注册的全日制毕业班本科生,具体评选名额为:
1、学业优秀奖学金一等奖10名,奖励标准为1000元/名;
2、学业优秀奖学金二等奖19名,奖励标准为500元/名;
3、其它六种奖学金合计19名(其中学业进步奖学金≤2名、学术创新奖学金≤10名、社会实践奖学金≤5名、志愿服务奖学金≤5名、社会工作奖学金≤5名、文体优秀奖学金≤5名),奖励标准为500元/名。
三、注意事项
1、参评人选应符合相应评审办法中规定的评选条件,特别注意:应修课程(包括往年应当重修的课程,全校性选修课不计在内)全部合格。
2、本次本科生的各项优秀学生奖学金(除学业优秀奖学金和学业进步奖学金不可同时兼得外)可以同时申请、同时兼得,但最多只能同时获得两项优秀学生奖学金;
3、已获得2024年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的毕业生不能参评本次毕业班的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
4、优秀学生奖学金实行申请制。凡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提出申请,由于学生本人在申请过程中的疏漏造成其未获得奖学金的,由学生本人负责;
5、凡在2023-2024学年因违法违纪行为被学校、院系处分或通报批评者,不得参评;
6、在奖学金评奖过程中,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评奖资格,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奖励表彰后,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学校将撤销其所得的奖学金,追缴已发放的奖学金,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7、本次的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审年度学习成绩排名,以教秘老师导出的用于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学业成绩排名和绩点为准,汇总表中的综测模块对应的加分和事迹以《中国语言文学系本科生综合表现加分实施细则》核算出的综测得分为准。
8、成绩评定区间:截止6月1号上午10点前【2023-2024学年】成绩(不含校选)
事迹材料评定区间:2023-2024学年
四、评奖材料提交要求
(一)纸质材料:
1.需要提供学业排名的奖项,需提供有本系教秘老师手签排名的教务系统下载的有学校章的成绩单。(学生成绩单,自行打印后找教秘写上标准分和同年级本专业排名,并请教秘签字)(仅申请学业奖学金、学业进步奖学金两项需要)
2.个人应提交纸质版申请材料《厦门大学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一份),签字处必须本人手签;
(二)电子材料:
1.相关申请表格:《厦门大学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申请表》《中国语言文学系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申请汇总表》。申请表文件以“姓名+××申请表”命名,汇总表由个人填写后班级汇总至一张表格内;
2.相关证明材料:需按照“姓名+获奖项目证明材料”的格式规范命名。证明材料中须有完整版成绩单、志愿服务证明、学术成果相关证明、获奖证明、社会实践证明和荣誉证书等。
以上纸质和电子材料均要以班级为单位提交,纸质材料交到建南304团委办公室,电子材料汇总后以“XX班+优秀学生奖学金”命名发送至[email protected],所有材料提交截止日期:2024年6月4日上午10点。
港澳宝典全年资料团委
2024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