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中文系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工作方案初审办法
厦门大学中文系2021年面向港澳台研究生招生实行申请考核制
申请考核程序
1、考生提交申请材料:
考生在3月23日将以下材料的扫描件通过邮件发送至中文系邮箱([email protected])
(1)《2021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硕士研究生报名信息表》;
(2)有效身份证件:港澳地区考生持①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地区考生持①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②《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3)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毕业考生应提供应届在读证明);
(4)两名所报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及以上专家的推荐信;
(5)加盖本科就读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学习成绩单;
(6)本科毕业论文;
(7)外语水平能力证明;
(8)其他能证明自身外语水平、专业素养、科研能力及综合素质的学术成果、获奖证书、证明材料等。
2、申请资格审查
中文系收到考生的申请材料后,研究生秘书审查考核考生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不符合条件者,终止申请程序。
3、专家组审核
通过申请资格审查后的申请材料,将送至中文系的专家组进行审核。专家组对通过资格审核的申请材料围绕外语水平、专业素养、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一贯表现等方面进行评审并形成具体成绩。外语成绩大于等于60分,专业课成绩大于等于90分,总分大于等于240分,为合格。初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进入后续复试。
厦门大学中文系
2021-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