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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语言文学系关于举办“宝太杯”第九届厦门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文章出处: 发布时间:2023年01月12日 访问次数:

为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的重要回信精神,激发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创新创业实践能力,促进创新创业成果转化,培育选拔优秀项目参加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根据“宝太杯”第九届厦门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有关通知要求,现举办首届中国语言文学系“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通知如下:

一、参赛要求

主体赛事包括高教主赛道(本科生创意组、本科生初创组、本科生成长组、研究生创意组、研究生初创组、研究生成长组)、“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公益组、创意组、创业组)和产业命题赛道,参赛要求如下(具体要求可参考附件1):

(一)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原创、具有科技价值和商业价值的创新创业项目参赛;鼓励教师和符合条件的校友将科技成果产业化,带领学生共同创新创业;鼓励依托优势学科专业组队参赛;鼓励依托国际交流平台邀请国外优秀创新创业团队参赛。

(二)参赛项目根据各赛道相应要求,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参赛。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可以参加产业命题赛道;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含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可以参加初创组、成长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能参加本科生创意组、研究生创意组(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

(三)报名“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须在参赛期间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建议以创意组项目为主。

(四)参赛对象为我系在校生(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和毕业五年内的系友。国际参赛项目负责人可以为本系外国留学生、海外校友、国外合作高校师生。系友不能参加本科生创意组、研究生创意组。

(五)参赛人员(不含师生共创参赛项目成员中的教师)年龄不超过35岁(1988年3月1日之后出生)。

二、赛程安排

大赛采用院级赛、校级选拔赛、省级复赛、全国总决赛四级赛制,一般分为以下四个阶段:

时间

进程

内容

2023年1月

系项目征集及培育阶段

项目申报,开展创业计划书撰写、商业模式设计、创新创业项目路演等基础性培训。

2023年4月

校内选拔及打磨阶段

参赛团队通过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进行大赛报名和提交项目计划书,参加校内选拔赛,若被评为重点项目,则继续进行辅导打磨。

2023年8月

省赛备赛与打磨阶段

省赛参赛项目集中训练和辅导打磨。

2023年10月

国赛冲刺与展示阶段

国赛参赛项目参加学校和学院举办的集中培训。

三、奖励政策

(一)奖项设置

校赛高教主赛道设金奖20项,“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设金奖10项,银奖、铜奖另定;根据大赛组织情况和国赛、省赛获奖情况评选“先进集体”“优秀组织单位”“优秀指导教师”“工作先进个人”等。

省赛和国赛奖项设置以教育部、福建省教育厅通知为准。

(二)奖励政策

依据学校相关文件,对参赛学生、系友主要奖励政策如下:

1.根据获奖等级可获得相应奖金。

2.本科生根据获奖等级可根据创新学分认定办法申请创新学分。

3.研究生参加各级比赛活动,经所在学院考核后予以认定为社会实践与创新实践学分;专业硕士研究生获得校级以上(含校级)的奖励,可免修专业实践;撰写的总结,经系认定后可取得专业实践学分。

4.研究生参与比赛并获得的奖项,可由学院根据各自相关的工作细则认定为等效的科研成果或创新成果,用以参与评奖评优、硕博连读申请及学位申请等事项。博士研究生可根据各学院申请学位创新成果认定细则申请认定创新成果。

5.国赛金奖项目核心成员排名前3的本科生在推荐免试研究生可申请特殊学术专长。

6.获国赛金奖的硕、博士生项目组成员(硕士生排名团队成员前二、博士生排名团队成员第一),根据获奖项目相关内容撰写的毕业论文,可以不占名额推荐申报省级优秀论文。

7.参照相关规定给创业项目颁发证书和创业资助基金,参评校内外各项创业类评选资助计划和竞赛活动,提供投融资对接、落地孵化等服务。

对于对指导教师的奖励政策为:

1.指导项目获国金及以上可获得奖金;

2. 国赛金奖项目第一指导教师,可作为主持人或第一完成人在未来两年内:不占名额申报省级教学成果奖(创新创业类)、省级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省级本科高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重大项目、省级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精品项目(限“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获奖项目)各1次;不占名额立项或认定省级本科高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一般项目、省级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省级本科课程(创新创业类)、省级课程思政示范项目(限“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各1次。

3. 国赛金奖项目指导教师(排名第二)、国赛银奖项目指导教师(排名第一)作为主持人或第一完成人,以该项目相关成果申报项目,可在两年内享受以下激励政策:不占名额申报省级本科高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一般项目、省级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省级本科课程(创新创业类)、省级课程思政示范项目或省级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精品项目(“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获奖项目)各1次。

4. 国赛冠亚季军项目,奖励第一指导教师1个博士招生指标;国赛金奖项目(不含冠亚季军项目),奖励第一指导教师2个硕士招生指标;国赛银奖项目,奖励第一指导教师1个硕士招生指标。硕士招生指标原则上均为专业学位硕士指标,如第一指导教师所在学院无专业学位,则支持学术学位硕士指标。如第一指导教师不具有招生资格,则支持其指定的指导教师团队其他成员;如指导教师团队成员均无招生资格,则由学院统筹指标。

5. 指导省赛、国赛获奖纳入教师及工程、实验等系列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绩效考核评价指标,其中,国赛金奖、银奖分别参照省级教学成果特等奖、一等奖同等对待。国赛金奖项目排名前二的指导教师在年度考核、职称评审、评优评先等工作开展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指导大赛获奖纳入教师及工程、实验等系列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绩效考核评价指标。

6. 国赛、省赛获奖项目带队辅导员在年度考核、职务评聘、评优评先时,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考虑。带队获得省级铜奖以上的,可按照相关规定,作为辅导员教师职务聘任考核的相关育人业绩或等效选项。

7. 指导教师团队可以根据项目获奖级别,按照就高原则获得相应的教学工作量(不抵扣基本教学工作量),由团队第一指导教师负责分配。

四、报名事项

请将报名表(附件2)于2023年1月31日17:00前发送至系“互联网+”大赛邮箱:[email protected](收到邮件会有回复)。

联络人:吕老师,联系电话:(0592)2188196。



附件1:教育部关于举办第八届中国国际“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附件1:教育部关于举办第八届中国国际“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pdf

附件2:“宝太杯”第九届厦门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项目征集汇总表 附件2:“宝太杯”第九届厦门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项目征集汇总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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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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