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系教职工: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系教职工的出国(境)活动,确保教职工的安全和各项工作的有序进行,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关于教职工出国(境)行前报备的具体要求,特通知如下:
一、出国(境)范围
所有因公或因私前往境外地区活动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参加学术会议、国际交流访问、学术合作、探亲和旅游等。
二、报备程序
党员教职工:请提前至少15日将包含出行人姓名、出行日期、计划返回日期、出行理由、联系方式等信息的《出国(境)报备表》,发送至系党委邮箱[email protected]。
同时根据学校相关规定申请保留组织生活(党籍),详细步骤详见“厦门大学党员因私出国(境)保留和恢复组织生活(党籍)工作须知”
https://zzb.xmu.edu.cn/2024/0119/c743a483078/page.htm。
非党员教职工:请提前至少15日将包含出行人姓名、出行日期、计划返回日期、出行理由、联系方式等信息的《出国(境)报备表》,发送至系党委邮箱[email protected]。
三、注意事项
出国(境)期间教职工应增强安全意识,遵守当地法规,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请确保报备内容真实准确,如有变更请及时通知党务秘书。
特此通知。
附件:《港澳宝典全年资料教职工出国(境)报备表》
中共港澳宝典全年资料委员会
202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