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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人文学院中文系2021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选拔办法

文章出处:中国语言文学系 发布时间:2020年12月04日 访问次数:

厦门大学人文学院中文系2021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选拔办法


根据《厦门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厦门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工作指导意见》及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选拔办法。

一、报考条件

1.必须符合《厦门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要求的报考条件;

2.爱国爱校,品行端正,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校规校纪,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德育考核良好;

3.在学期间课程学习成绩优良,专业知识基础扎实,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

4.外语水平须达到以下其中一个条件:

(1)国家英语四级500分以上(或因历史考制原因仅取得国家英语四级合格证书者);

(2)国家英语六级考试425分以上(或因历史考制原因取得国家英语六级合格证书);

(3) 雅思IELTS(A类学术类)成绩达到6分及以上;

(4)托福(TOEFL)成绩达到90分以上;

(5)GRE成绩1300分及以上(新标准260分及以上);

(6)英语专业四级或八级考试合格;

(7)在英语国家或地区获得过硕士学位;

(8)或达到水平相当的国家、国际级外语考试成绩。

二、报名程序

1. 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

时间:2020年 12 月 1 日- 2020年12 月18日。

网址:http://bsbm.xmu.edu.cn/xmuphd/login。

具体的报名要求、流程届时请查阅我校考试中心网页相关通知。

报考费每人 160 元;报考费一经缴纳,均不办理退还。

2. 向我系寄(送)报考材料(请用EMS邮寄):

网上报名及网上缴费完成后,考生须于 2020年 12 月 25日前将报考材料寄(送)达我系,逾期不再受理。

向我系寄送的报考材料包括:

(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厦门大学2021年博士(含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登记表》。考生本人须在报名登记表末页“本人自述”栏和“政策告知”栏落款处亲笔签名确认。其它全日制普通计划在职考生须承诺:若被我校录取,即辞去原单位工作,并提交辞职证明,将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转入我校,全日制学习;

(2)硕士学位证书及硕士毕业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只须提供学生证复印件);

(3)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如果以大专的身份考上硕士研究生者,提交大专毕业证书即可);

(4)加盖本校研究生院(处)培养办或本人档案所在单位公章的硕士阶段学习成绩单;

(5)身份证复印件;

(6)两名与所报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及以上专家的推荐书;

(7)硕士学位论文或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含评议书,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士论文开题报告)、其它科研成果(发表或待刊的论文、著作、课题等)和获奖证书等资料的复印件;

(8)外语水平能力证书复印件;

(9)同等学力考生还需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5门及以上所报学科专业的硕士学位课程成绩证明,在全国核心期刊以第一作者发表两篇及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论文,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技成果奖励的证明。

(10)在境外取得硕士学位和学历的考生,须在报名时提供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证书的复印件;

(11)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不少于2000字;

注:①所有的材料须一式1份;

②申请材料提交顺序:按上述材料清单顺序排序,并用鱼尾夹夹好,不要添加任何封皮;

③若申请材料不全,将不予受理,所提交材料不退还;

④若发现材料造假者,包括学术造假或抄袭,即使已被录取,也将取消博士研究生录取资格,已入学者退学处理。

3. 取得“硕博连读” 资格的考生报名时间及注意事项以我校研究生院通知为准。

4.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参加考试,报考费亦不退还。

5. 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我校的一个院系的一个研究方向。

三、申请考核程序

(一)初审选拨

1. 申请资格审查(2020.12.30前)

我系收到考生的申请材料后,审查考核考生是否符合我系选拔办法所规定的申请基本条件,初审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如果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基本申请条件者,终止申请程序。

2. 专家组审核(2021.3.9前)

通过我系申请资格审查后的申请材料,将送至专家组进行审核。专家组通过考生的外语成绩、硕士课程成绩、硕士学位论文(含评议书,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士论文开题报告)、考生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等情况及专家推荐意见、考生自我评价等材料对其做出评价结论。专家组对每个申请者的材料进行认真评审并评分,以评分方式(百分制)择优推荐原则,确定入围面试推荐名单。

3. 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审(2021.3.12前)

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通过集体研究,对专家组提出的推荐人选进行最终复审,并形成按照原则上不高于1:3的择优选拔进入考核的名单确定最终名单。报送招生办,并在学院网站公示。

(二)考核前资格复审

学院在考核前对考生进行资格再复审。考生考核时须亲自携带本人以下材料到学院接受检查:

1. 填写完整并密封完好的《厦门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审查表》(该表可在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网页:http://zs.xmu.edu.cn下载;考生提供接到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审查通知时档案所在单位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审查表;此表一般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填写、签字并盖章,若考生档案由工作单位寄挂在人才市场,则由考生工作单位填写、签字并盖章);

2. 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原件,境外考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书原件);

3. 硕士期间成绩单(加盖教务部门或档案单位红色/蓝色公章);

4. 外语水平证书原件;

5. 身份证原件(务必核对姓名和身份证号是否和报名表一致);

6. 考生自述(主要包括考生本人的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研究计划等方面内容);

7. 体检表(须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

同等学力考生还需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5门及以上所报学科专业的硕士学位课程成绩证明,在全国核心期刊以第一作者发表两篇及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论文,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技成果奖励的证明。

凡未进行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三)考核

1. 考核时间

考核时间一般放在3月中旬至3月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 考核内容和考核形式

(1)外语能力考核:主要考核考生的听力、口语、阅读、写作能力等。采取口试或面试的形式。

(2)综合素质考核:重点考察考生攻读博士学位的目的、科研兴趣和态度,科研工作背景和学术研究经历,综合评价考生的科学素养、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等。采取笔试或面试的形式。

(3)专业素质考核: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结构、实际动手能力、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采取笔试或面试形式。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进行考核,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考核方式是面试,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必要时还可以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 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加试:

(1)政治理论科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考核时须以笔试方式加试两门硕士学位课程。

4. 考核规范

(1)考核笔试工作中的命题、制卷、考试和评卷等工作请严格按照《厦门大学研究生复试工作笔试基本规范(试行)》予以操作。面试工作中请各位参与面试工作的教师严格按照《厦门大学研究生复试工作面试教师行为规范(试行)》执行。

(2)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所有参与招生录取工作的人员都要认真负责,切实维护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要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3)实行复议制度。确保信访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对经调查属实的信访问题,由相关单位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考核专家组进行复议。

(4)实行回避制度。凡利害关系人员报考本单位博士生的导师和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本单位和当年度的博士生招生录取工作。

(5)实行保密制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及成员、考核专家、命题(含面试命题)教师、材料审核专家、相关工作人员等都要签订博士生招生工作保密承诺书。

5. 考核组织

(1)笔试、面试过程全程录像

(2)每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每个面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

6. 考核评价

初审选拔成绩不记入最终考核结果。

专家组根据考生分专业测试以及面试考核结果,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等,对考生进行全面考察,判断其从事科研的能力和培养前途,并按百分制给出各部分成绩以及书面的综合评价。

四、硕博连读生的复试

已获得硕博连读资格的考生要参加考核复试,与普通考生同一考核标准公平竞争。

五、录取

(1)学院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录取工作。

(2)学院在完成考核工作后,应根据考生的考核最终结果和招生计划,充分征求相关导师组的意见,召开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根据择优录取的原则,研究确定本单位博士生拟录取名单,并将该名单于考核结束后一周内报送至学校招生办公室,经学校招生办公室审核后即于所在学院网上公示。正式录取名单以福建省高招办和教育部录检通过后的结果为准。拟录取结果可于 2021 年 6 月在我校招生办公室网页查询,正式录取通知书将于 7 月寄出。

(3)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考核(含笔试、面试等)不合格者;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审查不合格者;体检不合格者;经审核鉴定为严重学术不端者;同等学力任一门加试科目不及格( 60 分以下)者。

(4)学历学位认证:考生(直接攻博和硕博连读生除外)在确定被我校拟录取后,需要将本人最高学位(学历)认证报告电子版、在线验证码(或报告编号)上传到我校博士研究生报名系统,考生须在2021年5月30日前完成此操作,具体时间关注招办网页和院系的通知。具体操作方法如下: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学籍)认证报告(考生需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进入“学籍查询”在线申请学籍验证,下载本人的硕士学籍认证报告);非应届考生提供硕士学位认证报告(考生需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hinadegrees.cn,进入“学位查询”在线申请学位验证,下载本人的硕士学位认证报告)或提供硕士学历认证报告(考生需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进入“学历查询”在线申请学历验证,下载本人的硕士学历认证报告);同等学力考生提供本科学位认证报告(考生需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hinadegrees.cn,进入“学位查询”在线申请学位验证,下载本人的本科学位认证报告)。

注:①如果以上电子认证不成功,请向相关部门申请办理书面学位(学历)认证。

②考生务必保证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律取消考试(含复试、考核)和录取资格。其它审查材料请关注招生办和学院网站通知。

(5)考生如报考了几所学校且被我校和外校同时录取,必须在2021年5月20日前作出取舍并告知我校相关情况。否则,若发现考生被重复录取,我校将取消该考生的录取资格。

(6)非应届考生必须在2021年6月10日前将辞职证明(或无工作证明)和人事档案提交到我人文学院(南光一319)学院研究生秘书处,逾期将取消考生的录取资格。

六、体检

我校不组织考生进行集中体检,请考生自行前往具有二级甲等资质以上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报告有效期以复试时间为准,三个月内有效)。体检项目包括:内科、外科、血压、视力、辨色力、听力、嗅觉、肝功能、尿常规、胸片。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七、监督巡视

学院成立由党政管理干部组成的考核工作巡视督查小组,配合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深入各考核现场,在不干扰正常考核工作的前提下,采取适当方式了解、监督考核工作的开展情况。

八、补充说明

本办法由人文学院中文系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厦门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厦门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工作指导意见》为准。

九、联系方式

1. 报考材料寄(送)达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厦门大学人文学院中文系,邮编:361005

2. 联系人:林慧玲 电话:0592-2182470

厦门大学人文学院中文系

2020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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