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博导会议商定并经过征求意见,最终确定如下的《中文系博士生培养、奖学金评定办法》,自2012年开始实行。
1、博导组:博导组成员参与博士生的教学、开题报告、论文指导及预答辨等培养过程。
2、优秀博士论文评定:每年3月底/7月底/10月底博士学位论文提交到系,由系统一寄外盲审。
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定实行一票否决制,即必须外审全部为优秀、各答辩委员全评为优秀,才可授予优秀博士学位论文
3、奖学金的评定:
一年级:发表核心论文者优先评为一等奖学金,没有发表核心论文者按入学(笔试)专业考试成绩评定。推免博士生奖学金按发表核心论文数进行评定,没有发表核心论文的为二等奖学金。
二年级:以核心论文、课程成绩为评定标准。发表核心论文者优先评为一等奖学金。如无核心论文,以课程成绩高低进行评定。
三年级:以核心论文为评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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