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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语言文学系关于2022-2023学年毕业班个人荣誉称号评选工作的通知

文章出处: 发布时间:2023年05月11日 访问次数:

各位毕业班同学:


根据学生处关于组织开展2022-2023学年毕业班个人荣誉称号评选工作的通知(网址:https://xsc.xmu.edu.cn/info/1060/30601.htm,我系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荣誉称号评选的相关文件


本次荣誉称号的评选参照以下文件(附件12)执行:《厦门大学学生表彰奖励暂行规定》(厦大学〔201318号)、《厦门大学“优秀毕业生”、“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厦大学〔201320号)。


二、参评对象和名额


(一)参评对象


厦门大学正式注册的全日制毕业班研究生、本科生,不包括委培生、交流生、在职生以及外籍学生。本次参评“优秀毕业生”的学生原则上须能在2022-2023学年内(即20236月)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但“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可不受此限制。


(二)评选名额


“优秀毕业生”15人(本科生9人,研究生6人),“优秀三好学生”3人(本科生2人,研究生1人),“三好学生”12人(本科生7人,研究生5人),“优秀学生干部”3人(本科生2人,研究生1人)。


三、评奖材料提交要求


(一)申请学生以班级为单位提交《中国语言文学系研究生申报荣誉称号学生事迹材料汇总表》(附件3)、申请表(附件4/5)、班级民主评议表(附件6,本科班长填写电子版,研究生无须提交该项材料)。电子版发到[email protected],邮件主题注明“年级-//-姓名-申请荣誉称号”,纸质版材料交到建南304,所有材料截止时间53117点。《汇总表》个人填写后由班级统一汇总至一张表格内,注意不同的荣誉称号分别填写在相对应的子表内。未按要求填写材料、材料不全以及未按时提交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相关纸质版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请按照以下顺序整理证明材料):


1)研究生科研成果汇总表(一式一份,此表在研究生系统中申请,经研究生导师、教学秘书审核后生成,打印出来后需要教学秘书签字。本科生无须提交该项证明材料);


2)学生成绩单,自行打印后找教秘写上标准分和同年级本专业排名,并请教秘签字;


3)厦门大学大学生志愿服务证明(包括从事社区服务、环保服务、健康救助、抢险救灾、赛会服务、公益服务、支教服务等活动);


4)参加社会实践、学生工作及其他社会活动的证明材料;


5)竞赛获奖、荣誉称号等获奖证书复印件;


6)科研成果复印件:


①科研成果为已刊登的期刊论文,提供的期刊复印件应包括封面、目录和正文三部分;


②有DOI号并且以快报形式在网上发表的科研论文可作为科研成果进行申报,需提供图书馆的文献检索证明并加盖检索证明公章。


(三)在系里确定初评结果,公示无异议后,申请学生需在学生工作系统(http://xmuxg.xmu.edu.cn/)进行网络申报( “毕业生荣誉称号”:http://xmuxg.xmu.edu.cn/xmu/app/240和“优秀毕业生”:http://xmuxg.xmu.edu.cn/xmu/app/241两者需分开填写申报)。


四、注意事项


1.参评学生应符合相应评审办法中规定的评选条件;


2.参评“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学生在参评年度必须具有志愿服务经历(包括从事社区服务、环保服务、健康救助、抢险救灾、赛会服务、公益服务、支教服务等活动)或者社会实践活动经历;参评“优秀毕业生”的学生在校期间必须具有志愿服务或者社会实践活动经历;


3.本次荣誉称号评选工作中“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不能同时兼得,只能获得其中一项;“优秀毕业生”可与“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兼得;


4.荣誉称号的评选实行申请制,凡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提出申请,由于学生本人在申请过程中的疏漏造成其未获得荣誉称号的,由学生本人负责;


5.凡在2022-2023学年至全校表彰文件发布前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处罚、处分的(包含已经存在违纪事实但之后才受处罚、处分的情形),以及在疫情防控期间违反管理要求的,取消该生参评资格;学生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行为方可参评“优秀毕业生”;


6.凡是尚欠学费的毕业班学生,均不得参加本次荣誉称号的评选(学校已经建立较为完善的学生资助体系,不存在因为家庭经济困难造成的欠费情形;因特殊原因造成欠费的,由学院另行报告学生处专门研究审批);


7.在荣誉称号的评选过程中,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荣誉称号评选资格,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奖励表彰后,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学校将撤销其所得的荣誉称号,追缴已发放的荣誉证书,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8.已被评为“优秀毕业生”的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取消其“优秀毕业生”的荣誉称号:在离校前有违纪现象或品行不端者;20237月份之前不能按时毕业或不能获得学位的。


联系电话:0592-2188196


港澳宝典全年资料团委

2023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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