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中国语言文学系2024年面向港澳台地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为做好本单位2024年面向港澳台地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和学校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系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资格审查
1.港澳地区考生持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身份证》,台湾地区考生持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身份证》。
2.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含)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3.考生自述(主要包括考生本人的思想素质和品德表现、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研究计划等方面内容)。
二、复试安排
(一)复试时间
暂定:6月13日(具体时间、地点以邮件形式通知)
(二)复试内容
(1)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主要考查内容包括:创新精神和能力;本专业的发展潜力以及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考生运用本学科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主要考查内容包括:本学科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行为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3)外语测试。外语听力测试、外语口语测试和专业外语测试等方面。
(4)思想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查内容包括:考生的思想表现、道德品质、诚实守信等方面
(三)复试形式
现场复试。
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南路422号厦门大学南光一102
(四)复试成绩
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各占50%
三、拟录取
我系将根据考生初试成绩、复试成绩、体检结果等,综合审查后择优录取。复试不合格、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不及格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体检
我系不组织考生进行集中体检,请考生自行前往具有二级甲等资质以上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报告有效期以复试时间为准,三个月内有效)。体检项目包括:内科、外科、血压、视力、辨色力、听力、嗅觉、肝功能、尿常规、胸片。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老师
电话:0592-2182470
Email:[email protected]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南路422号厦门大学南光一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