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下午,中国语言文学系硕士生第二党支部以“恪守六大纪律 永葆政治本色”为主题开展五月“固定党日+”活动暨党纪学习教育交流会,活动由支部书记曾婷颖同志主持。
曾婷颖首先领学了“六大纪律”基本内容。她强调,该部分要“结合着学”。一是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着学。如《条例》将“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等政绩观错位行为由违反群众纪律调整到违反政治纪律,这是对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要求的落实。二是避免片面,各部分间要结合着学。如工作纪律和政治纪律有紧密联系,政治工作是第一位的工作;生活纪律也可同廉洁纪律、群众纪律等对照来看。三是和典型案例结合着学,以具体事例强化教育,进一步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
接着,支部成员以“逐章逐条学”的方式深入学习《条例》第二编,并分组研讨,交流心得体会。党员张鸿指出,第49条到52条提醒全体党员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应当见诸具体行动,慎独自律,不得以任何方式做出对党不利的言行。组织纪律是维护党的集中统一、保持党的战斗力的基本条件。李东育和安文琪两位同志都关注发展党员工作的程序问题,第89条规定应当按照党章和党内法规发展培训党员,只有确保党组织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才能为党的事业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
习近平总书记在讲话中多次强调深入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坚决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的重要性。《条例》第八章划定了党员不可触碰的廉洁底线,引导广大党员清白做人、干净做事。党员刘张贺薇表示,“作为学生党员,我们或许会觉得‘廉洁’两字很遥远。但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那样,我们要对腐败产生的土壤有清醒的认识。时刻拒绝腐败,才能永远不沾腐败”。党员张雪妍则带头阅读了《条例》第126条,其中规定慵懒无为、消极应对、态度恶劣、弄虚作假、乱慢作为等有损群众利益行为的处分。她认为,作为学生干部,我们要做好“意见领袖”,反映同学难题;将来走上工作岗位,我们要牢记“群众冷暖”,回应人民诉求。只有严守群众纪律,才能以真心换取信任、以实绩赢得民心。
对工作纪律的遵守是有效实施党的决策的重要保证。党员赖叔青指出,第132条和139条都体现了我党坚持实事求是的态度和调查研究的方法,在学习中,我们也应自觉增强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不做空洞的理论家。党员沈莹关注到,从条文上看,虽然关于生活纪律规矩是“最少的”,但绝不能忽视。第154条强调:“有其他严重违反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行为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党员同志应时刻将守公德、严私德的原则贯穿于日常社会交往,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
(分组研讨照片)
与会党员同志深入交流,对“六大纪律”有了更清晰和深刻的认识。全体党员都表示,将从小事小节做起,恪守“六大纪律”,筑牢思想根基,永葆政治本色,既讲形象、讲人格,更讲方向、讲政治。此外,本次会议还邀请支部入党积极分子列席旁听。会后,入党积极分子曹璇表示:“我对《条例》的学习始于今天,但绝不止于今天。今后我将进一步增强纪律意识,使铁的纪律转化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
文/曾婷颖
图/梁子晴